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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非得二选一,他肯定选择救队友。
“无事。”
江白砚扬了下嘴角:“我听说刀劳鬼的毒不必费神去解,只需将伤口处的毒素剜去,便可无恙。”
阎清欢神情复杂。
这话说得没错,只要趁刀劳鬼的毒素尚未发作,将伤口上的毒血剔除,就相当于解毒。
但……
怎么会有人云淡风轻说出这种话啊!用刀割下血肉,那也太太太疼了吧?!
没等他再出声,江白砚已拿出一把黑金短匕。
看架势,居然颇为熟练。
阎清欢还有些犹豫,猝不及防,听见施黛的声音:“江公子的伤口在后肩,自己看不见——不如我来吧。”
施黛攥了攥袖口。
她不是优柔寡断的性格,否则千钧一发之际,不会用符术破坏阵眼、救下犬妖。
现在这种两难的情形下,最好的办法,确实是剜去江白砚伤口中的毒素。
否则犬妖危在旦夕。
伤口位置在肩头靠后,江白砚的视线无法捕捉,如果让他自己来,指不定会弄得多么血肉模糊。
至于施云声年纪太小,下手不知轻重;沈流霜的力气又消耗殆尽,连站起来都难。
施黛没做过这种事情,心下紧张,看向江白砚:“江公子,可以吗?”
江白砚定定看她须臾,垂了眼,递来那把短匕:“多谢施小姐。”
于是阎清欢去给犬妖急救包扎,施黛小心翼翼来到江白砚身后。
他身量高,为了方便她的动作,在墙边坐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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